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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揭穿龙应台的美丽谎言!
1、引用龙应台的言论:“近几年来华人世界对台湾的民主发展高度关注,但是关注的焦点总是激烈的政争和耸动的选举,静水流深的事情却很少人看见,譬如在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台湾所通过的所谓「广电三法」。一个法案三读通过了,多么枯燥的新闻,然而,知道迈向民主法治的路有多崎岖、多昏暗,就会知道这是多么划时代、惊天动地的三个法: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的三读通过,意味着党、政、军三种国家权力彻底退出新闻媒体”。 =================== 龙应台您一类人,就以为纠集一些很大程度不懂装懂一言堂的专家学者弄出「广电三法」等法律,就是文明的象征?您一类人如何知道你们的民主大方向是错误的?也就是说,您类人选择的方向是感性民主的方向,而不是理性民主政治的方向。感性民主政治的方向,感情感性以“力(数量之力、财力、权力或武力等)”服人为主导,体现实质的“权贵私有制”。理性民主政治的方向,理智理性以理(质量之理、道理、哲理或智慧等)服人为主导,“无”国界。
2、引用龙应台的言论:“「三法」规定:政府、政党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民营广电事业,已经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更正。政府、政党、党务人员、甚至公职人员都不得担任广电媒体董监事等职务。政府、政党捐赠成立的财团法人和受托人同样不得投资广电事业。党务、政务和民意代表的二等血亲、直系亲属若是投资广播、电视事业,在同一加媒体的持股不得超过总股数的百分之一。更重要的是,将来广播电视的主管机关将脱离政府,不再由新闻局主管,而由地位独立超然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各政党依比例派代表组成。 这个法案的通过,非常尖锐地凸显了台湾和中国大陆在二十一世纪之初,核心价值的最重大的差异”。 ============ “狐狸对乌鸦”无论说多少遍美丽的谎言,那终究是会被揭穿的谎言。所谓各种各样法律的完善,如果没有德才兼备最优秀的人才以理服人参与,那么,相应的法律必然是以感性为主的法律;而龙应台代表的国际上主流专家学者,都是只会很大程度盲目背诵的专家学者,根本没有至少很高层次的智慧。也就是说,龙应台代表的国际上主流专家学者,根本没有如何如何选拔最优秀的德才兼备人才的具体方法原则,从而达到整个社会成员的人尽其才和野无贤才等。这种水平的龙应台代表的国际上主流专家学者,都必然是狐狸,而相应各国的民众是乌鸦,伊索寓言“狐狸与乌鸦”。
3、引用龙应台的言论:“大量的立法,主要在追求国家管理的现代化,然而在一个最核心的现代领域里,法却又是空的──中国连「新闻法」都没有。面对两千三佰多家报纸,八千七百种杂志,无数的广播电台,只有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种种「规定」和「通知」,或者位阶很低的「管理条例」”。 ========== 无法证明是德才兼备最优秀人才以理服人参与制定的法律,那么,这种法律只能给权贵设立相应程度“漏洞一类的特权”,并且,质疑这种特权,都不是以理性民主政治的方向,理智理性以理(质量之理、道理、哲理或智慧等)服人为主导进行的,而是以感性民主政治的方向,感情感性以“力(数量之力、财力、权力或武力等)”服人为主导进行的;所以,这种质疑(监督及制衡等)也成为了一种美丽的谎言,而没有实际的理性意义,只有形式上的热闹。
—— 徐联 2008-8-6 23: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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