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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辨论赛报名处

客人(219.146.*.*)
  41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3 17:22:00

谢巴赫,

我起先是坚定站在反方,昨夜思考了几个小时,(11点多才吃上饭,有生第一次)。主要是认为论题在逻辑上不是很清晰,容易发生重合,使双方不便于对立性攻辨。

后来感觉反方的立场也不是那么绝对牢靠,有很多破绽可攻。但最后,我还是认为反方是真理的一方,虽然这个真理目前相对于现实社会,显得有一点体质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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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46.*.*)
  42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3 17:31:00

另外谢谢你的提示。我对于现今社会的主流思想的探索方面知之甚少,只在读一本《道德中国》的书,有一些关于当今中国道德文化衰败的事实评述与文化制度分析……。基本上认为中国文化发生了断代危机,道德沦落,信念迷失。而市场经济决定论等,也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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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20.234.*.*)
  43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3 17:37:00

以下是引用happyblue01在2004-11-3 17:22:00的发言:

谢巴赫,

我起先是坚定站在反方,昨夜思考了几个小时,(11点多才吃上饭,有生第一次)。主要是认为论题在逻辑上不是很清晰,容易发生重合,使双方不便于对立性攻辨。

后来感觉反方的立场也不是那么绝对牢靠,有很多破绽可攻。但最后,我还是认为反方是真理的一方,虽然这个真理目前相对于现实社会,显得有一点体质虚弱……。

我认为蝴蝶兄此话蕴涵了你一贯的那种纯美的理想主义色彩,那就是事先假定了“人对于任何问题总有完全解决的手段”这一命题。

而我却认为人类也和其他物种事物一样,只能是被动接受被动反应着自然界加于己身的一切,侥幸的和能适应的,便活了下去;适应不了的和不幸的,便就此消亡。由此得出,“天令其亡,其不得不亡”,这里的“天”,不是什么玄妙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系列外部综合原因。

扯了这么多,不知算不算犯规,还请蝴蝶兄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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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46.*.*)
  44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3 17:39:00

想一想,真有点像中医西医。中药的效力缓慢,但治本。而有些病呢,中药也暂时无能为力。甚至有些国家,中药是非法的,禁止流通。而大多数民众,认为中药太苦,吃得也不方便。使得中药的现实作用大打折扣了。

而或者,治病的根本手段在于未病防病,在于中医的养身之道。是不是又是中医更有现实意义呢?……复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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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46.*.*)
  45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3 17:44:00

人如果和动物一样,岂不还在树上吃香蕉?

印尼7%的华人占有70%的财富,这是文化基因决定论还是环境、生产力、制度决定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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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8.87.*.*)
  46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4 11:50:00

现在就辩论了?不如让李巴赫版主也参加吧,刚才凑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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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46.*.*)
  47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4 11:59:00

我先把表面的小问题澄清了,以便在真正的思辩中集中精力深入问题更深的本质中去……。从而将辩论引向深入,而不是停留于问题的表象。否则,对解决问题的意义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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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8.1.*.*)
  48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4 12:41:00

支持姐姐做主持```我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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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61.149.*.*)
  49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4 17:42:00

诚如王老说言,辨论远强于辩论。一般辩论中向诡辩滑落的重要转折就在于对对方的问题视而不见。故建议采取又问必答制。

小肖:世界没有坏人该多无聊啊!:)

令反方辨友请联系我QQ81019316

EMAIL:oddyseausss@163.com以作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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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36.*.*)
  50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4 23:32:00

看来正方会比较好玩,我入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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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36.*.*)
  51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5 2: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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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46.*.*)
  52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5 17:51:00

下周一开辨,请回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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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21.136.*.*)
  53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5 19:43:00

首要是发展

根本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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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61.189.*.*)
  54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5 23:02:00

世界之大,包容一切,我只能是个中间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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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46.*.*)
  55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5 23:58:00

以下是引用田地人在2004-11-5 23:02:00的发言:

世界之大,包容一切,我只能是个中间人啊。

是天地人。:)天重要,地重要,人重要。:)(辩论往往都是两条腿走路的。阴阳平衡。所以合二为一才合于道理。但就具体现实而言,是阴盛阳衰还是阳盛阴衰,或阴衰阳衰……,各有不同,优先不一,现实的可供药方亦有限制……,故对治的优先处方有异……。故,辩题谈到“首要”性……。)

请田老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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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22.80.*.*)
  56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6 13:18:00

以下是引用happyblue01在2004-11-5 17:51:00的发言: 下周一开辨,请回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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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6 21:28:00

收到

具体规则还有劳主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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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61.180.*.*)
  58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7 11:04:00

怎么辩论还有一个副标题呀,这样不好,这会因为理解的不同而发生歧义的,尽管这个副标题对我方有利.但是这样式并不利于辩论,我认为那两者是不等值的.所以请问一下一个新的辩题呢还是新的解释,如果是解释的话,我觉得也是多余的,或者去掉主标题,但是两者共存在的话,显然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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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61.180.*.*)
  59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7 13:33:00

我自己的辩词已经写好了.现在可以帖上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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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219.146.*.*)
  60楼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11-7 14:05:00

是对双方观点中的基本概念进行澄清。使逻辑前提充分。不然,会产生基本概念的较大歧义。辩论就会精力分散,陷入概念的纷争。虽然你可能有不同的观点理解,但我们的辩论必竟讨论范围有限,无法象写论文一样展开,所以,我希望问题能在具体的观点之间展开,而不要因为观点本身的范畴不清而使讨论陷入逻辑的大范围纷争与混乱。总之,辩题不能太大。我们最好不要在一场辩论赛中去讨论“性善性恶”的问题,事实证明这种讨论都是表面的口舌之争,真正的本质却很少深入触及。因为它包涵的问题实在太大太广,还没等讨论深入本质,辩论时间就提前结束了。真正的性善性恶之争,最终会触及宇宙本体、生命本源的认识,而这个问题,除了宗教的超验意识有过本质性的揭示外,自然科学与常规知见,都不可能真正揭示性善性恶的问题本质,更何况一场有限的辩论比赛呢?所以,这种辩论对于我而言,我认为不能切入内在本质、不能解决现实问题而没有参与的意义与兴趣,除非双方已经因为基础认识达成了一致,可以将问题直接引向深层本质……。

辩论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大家能够深入问题而澄清矛盾。即:一、双方有分歧。二、讨论能深入。

如果双方本身对问题认识就很清楚,辩论也没有存在价值。比如:不必去辩日心说与地心说。

如果双方对问题的认识存在基础性的分歧,这时,辩论赛(而不是说辩论)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讨论还局限于表层的纷争,无法深入实质。

本着此目的,我将基本的概念进行澄清,将观点进行限定,是希望辩论有切实的意义,而大家能对基本的问题、规律、道理有共同的认识,而将矛盾集中在问题的深层本质层面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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